Aston Martin 与 Geely 因“翼形标识”展开一场略显尴尬的法律纠纷


据报道,Aston Martin 正就一宗涉及 London EV Company(LEVC)标志设计的争议,将其大股东 Geely 告上高等法院。根据 Carscoops 报道,争议核心在于 LEVC 为其电动出租车品牌设计的新徽标,据称侵犯了 Aston Martin 自 1927 年以来沿用的标志性“飞翼”设计。

在汽车行业中,商标纠纷并不罕见,但这起案件显得格外尴尬——因为 Geely 持有这家英国车厂约 17% 股份,并且在董事会中拥有一席之地。

争议焦点在于 LEVC 的新徽章设计,其采用一颗马头搭配展开的双翼造型。Aston Martin 位于 Gaydon 的管理层认为,该设计与自家标志相似程度足以引发消费者混淆。不过,英国知识产权局(UK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此前已驳回相关指控。

在裁决中,审裁机构直言,消费者不太可能将一辆电动黑色出租车误认为高性能跑车。同时也指出,包括 Bentley 与 MINI 在内的多个品牌,多年来同样使用带有“飞翼”元素的标志,但并未造成市场混淆。

这场争议最早可追溯至 2022 年,当时 Geely 首次申请相关商标,而 Aston Martin 于翌年正式提出反对。讽刺的是,2023 年正是 Geely 加码投资、成为 Aston Martin 第三大股东的一年。

在初审败诉并被判支付约 GBP2,200(约 RM12k)诉讼费用后,Aston Martin 已将案件上诉至高等法院。尽管 Geely 表示这只是常规法律程序,但一个豪华品牌为对抗自家股东而投入大量法律费用的局面,依然显得相当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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