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即重罚!你以后还敢酒后开车吗?


即使自认千杯不醉,酒后开车也是一种罪。修正后的法令将专门应付导致他人伤亡事件的司机,同时也更新开罚标准!

为了减少酒驾所引起的伤亡案例,执法者一旦遇到血液酒精含量超标的司机就会更严厉地开罚,一旦罪名成立的刑罚期限可达20年监禁、或是高达RM150,000的罚款。(这项新条令也将包含涉及鲁莽或危险驾驶以及受到毒品影响的驾驶者)

由于目前的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中的第44条文显示酒驾的最高刑罚仅为10年,因此在修正后的新条令下,初次触犯者将可被判上15年的监禁以及RM100,000的罚款;重犯者的监禁则长达20年,罚款也一并提高至RM200,000。

驾驶者在确定违法的情况下将被吊销驾驶执照长达20年。

此外,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中的第45A条文一旦修正后也将给酒精含量超标的驾驶者进行强制性监禁。目前呼气酒精浓度标准将从每100 ml呼气量的35 mg下调至22 mg;而尿液酒精标准则从每100 ml尿液中的107 mg下调至67 mg

这项更新后的标准将会比英国目前所设定的含量还低。毕竟酒驾夺人命,因此建议各位从今以后出门欢乐时尽量控制一下酒瘾吧?

[英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