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皮卡现归类为“De-controlled Vehicle”——这到底意味着什么?


马来西亚交通部(MOT)近日发布关于马来西亚 de-controlled vehicles(解除管制车辆)与 pickup trucks(皮卡)的新指南。从 2026 年 4 月 1 日 起,总重量 7,500 kg 及以下货运车辆,以及皮卡,都将被归类为解除管制车辆。

那么 “解除管制” 到底是什么意思?简单来说,这类车辆的车主——包括公司——现在可以运输自己的货物(无论是个人用途还是商业用途),而无需向陆路公共交通机构(APAD)申请营运执照。

对于私人拥有的皮卡,车主也可以在货斗内运输自己的货物,只要:

  • 运输方式安全
  • 不超过车辆额定总重量
  • 不对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安全风险

即可合法运输。

不过,如果车辆用于收费或提供运输服务,例如 Lalamove 物流服务,仍然被视为商业车辆,因此依然需要向 APAD 申请执照。

图片来源:马来西亚交通部 / Facebook

同时,交通部也放宽了 Class D 驾驶执照的限制。持有该执照的驾驶者现在可以驾驶空车重量(unladen weight)最高 4,000 kg 的解除管制车辆,而此前的限制为 3,500 kg。

根据交通部说明,这次提高重量上限,是为了考虑车辆安装货箱结构或其他附加装置后所增加的额外重量。

【英文版】